Re: [新聞] 苗博雅:受國會調查找律師要主席同意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4-05-25 00:24:18
※ 引述《bassonly (豚不下垂)》之銘言:
: 重點不是我這法條拿去亂用很白癡
: 重點是它"可以"被亂用
: 弊案的認定是立院舉手表決決定它是不是弊案?
: 機密的解密是由主席決定?
請問哪一條是用舉手表決決定是不是弊案?
又哪一條機密的解密是由主席決定?
48條院會能決定是要不要針對關係人拒絕、拖延、隱匿的行為加以處分
哪裡有決定是不是弊案?
又, 不管是25條還是48條明明就規定
處分的審理機關是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
哪裡是主席決定?
你到底在鬼扯三小?
: 更別提自相矛盾的46-2條和47條
: 我就問
: 偵辦中的案件 立法院要調資料
: 到底可以調還是不能調?
我不知道你在鬼扯三小
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7條
就已經允許立法院調閱司法或檢察機關業經調閱的文件複本
而這次修法, 不管是國眾版還是民進黨版, 這部分都仍然維持允許調閱複本
也就是說從過去現在到未來
從執政黨到兩個在野黨
通通都是允許調閱偵辦中案件的複本
你是不是連現行條文都沒看過就跑出來瞎掰啊
: 還有反質詢的定義 到底什麼是反質詢
: 誰 能 說 出 來?
為什麼說不出來?
質詢是建立在行政權對立法權負責, 所以有義務回答立法權提出的問題
反之, 立法權並無義務回答行政權的問題
也就是說, 行政權對於立法權所提出之問題, 應以正面方式回答
不應該以反問方式躲避回應
台北市議會、台中市議會、台南市議會的議事規則
都有禁止反質詢的條文
賴清德當過台南市長, 應該對甚麼是反質詢很清楚才對
: 各位對我國朝野立委諸公素質真是有信心
: 認為現在立委多數的藍白立委都是公正無私
: 法學素質優秀 人文素質高尚
: 值得將這把連法官都沒有的利劍交給立委諸公
: 我知道 一定有人要推官員不說謊很難嗎?
: 這條我跟各位一樣贊成 絕對沒問題
: 虛偽陳述有罪,甚至我覺得刑責可以更高
: 但 打包的別的擴權法案 沒有問題嗎?
: 沒有明確定義的行為
: 利用表決裁罰
: 這種事情是可以的嗎?
最終決定是否裁罰的機構是行政法院
你胡說八道是可以的嗎?
: 我們立法的初衷是要這個國家更好,官員被監督
: 還是我們要殺光民進黨?還有民進黨支持者?
: 這些法條最糟的地方是打包一捆
: 你質疑A 他就說為什麼官員不說謊不行
: 你質疑B 他說你沒事不會被騷擾
: 但我幹嘛給國會一個有機會騷擾我的機會啊
: 我對其中幾個法案有疑慮
: 直接你反對國會改革帽子扣上來
: 這種網軍式和沒人性的攻擊已經是PTT常態
: 我只能說在板上有自我意識的活人
: 思考一下這些法條我們真的這樣照單全收嗎?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你會擔心被騷擾
你會不會擔心美國國會也用聽證會騷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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