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這邊5毛充斥
別擔心我今天不是來跟你們做對的
當然也有支持kmt的正常群眾啦
今天我跟你們peace peace ~
我今天是來跟你們玩的,我想看熱鬧
遊戲開始囉: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增訂「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此條文,目前被萬惡的塔綠班翻譯
說以後老百姓或任何人被調查
想請律師還得經過主席同意
嚴重侵犯基本人權!
實在是太氣這些綠共造謠了
麻煩5毛....啊不是,監督政府的正義軍
幫我說說看造謠的部分在哪?
說真的,請律師要一個立院的某個主席同意
太荒謬了吧?立院甚至不是司法機關耶
一聽就知道1450在造謠,快幫我正視聽
快,我要看到花式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