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日文版的圖卡出來了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4-05-25 11:31:20
※ 引述《terry80080 (天才元)》之銘言:
: 我知道這邊5毛充斥
: 別擔心我今天不是來跟你們做對的
: 當然也有支持kmt的正常群眾啦
: 今天我跟你們peace peace ~
: 我今天是來跟你們玩的,我想看熱鬧
: 遊戲開始囉: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增訂「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
: 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 此條文,目前被萬惡的塔綠班翻譯
: 說以後老百姓或任何人被調查
: 想請律師還得經過主席同意
: 嚴重侵犯基本人權!
: 實在是太氣這些綠共造謠了
: 麻煩5毛....啊不是,監督政府的正義軍
: 幫我說說看造謠的部分在哪?
: 說真的,請律師要一個立院的某個主席同意
: 太荒謬了吧?立院甚至不是司法機關耶
: 一聽就知道1450在造謠,快幫我正視聽
: 快,我要看到花式辯護!!
不用在哪扭扭捏捏的假裝中立呀
你就沒理
第一 民進黨提出的修正動議
沒有可以帶律師的選擇
所以說說看 以你的腦袋判斷
侵犯人權的是誰 民進黨?
還是讓人帶律師的民眾黨
第二 立法院不是法院
聽證會上出席不是被告嫌疑犯
是證人
目前本國刑事程序並未賦予證人請律師的權利
相對是有正面描寫 賦予被告請律師的權利
立法院沒有審判的權利
承不承認你聽到的只是謠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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