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TVBS
記者署名:樓冠陞
完整新聞標題:搭台鐵北上「雙手南下」!情侶擁吻互摸10分鐘 乘客全錄下場GG了
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有一名34歲的方姓男子與33歲的廖姓女友先前某日搭乘台鐵區間車北上時,因一時情
不自禁而在車廂內熱吻、互摸超過10分鐘,整段畫面被鄰近乘客拍下並報警後,2人也在
日前被苗栗地方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各別被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經換算後每人需
繳3萬元。
判決書指出,方男與廖女在2023年8月21日從高雄搭乘台鐵區間車北上,但就在列車行駛
至苗栗縣三義鄉火車站、苗栗市火車站間時,2人突然一時情不自禁,竟直接在車廂座位
上忘情擁吻,雙手更順勢地朝彼此的下體摸去,且整段過程長達10多分鐘。鄰近乘客見狀
後立刻拿出手機錄影蒐證,並在事後交給警方處理。
警方事後通知方男與廖女到案製作筆錄,雖然2人當時承認有在車廂內接吻、擁抱,但堅
決否認有做出互摸的舉動。不過,檢警仍在完成偵訊後,依公然猥褻罪起訴。
此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方男與廖女2人皆未親自出庭,而法官在看完民眾蒐證的畫面後,
認定2人的確有在公共場所做出猥褻舉動,故依涉犯公然猥褻罪各別判處拘役30天、得易
科罰金。如以1000元新台幣折算1日來看,2人必須各繳3萬元罰金,才可避免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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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又沒直接做愛是住海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