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97256 (雪芙第一)》之銘言:
: 各位八卦反指標 覺得誰才是正義之師
民進黨啊
以立法成果來說
林佳龍等21名立委在101年提案的修正條文
https://reurl.cc/bVm85E (立法院連結,條文在附件裡)
無論是
25條 不得隱匿或虛偽陳述
45條 得要求法人、團體、個人提供資料
47條 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調閱資料
56條之一 受邀出席者經主席同意可邀請律師
56條之二 出席者不得隱匿資料或虛偽陳述
75條之一 拒絕提供資料、出席或答詢者,得罰鍰
75條之二 虛偽陳述者,得處徒刑併科罰金
這次國會都通過了,
是民進黨十幾年來努力終於落實了國會監督政府的民主轉型。
以民主意識來說
成功帶動了高素質的群眾上街頭
針對修正條文中侵害人權的部分:
25條 不得隱匿或虛偽陳述
45條 得要求法人、團體、個人提供資料
47條 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調閱資料
56條之一 受邀出席者經主席同意可邀請律師
56條之二 出席者不得隱匿資料或虛偽陳述
75條之一 拒絕提供資料、出席或答詢者,得罰鍰
75條之二 虛偽陳述者,得處徒刑併科罰金
用清晰的圖卡與說明,
告知民眾以上條文對人權與憲政的危害,
讓人民向國會中的多數暴力在野立委發出正義的怒吼,
繼而在國會與共產黨裡應外合通過惡法之際,
保護了臺灣民主的最後一絲火苗,
是民主進步黨,
既民主、又進步 偉大的民主憲政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