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真可惡!詐團車手剛獲釋 竟穿看守所外套

作者: lienchi (...)   2024-05-26 19:46:59
※ 引述《ntupeap (打發上課時間不能沒有我)》之銘言:
: 真可惡!詐團車手剛獲釋 竟穿看守所外套再詐3人
: 自由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83867
: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30歲黃姓男子擔任車手被收押,檢方起訴後釋回,未料才踏

: 看守所3天又回鍋,並大膽穿著台北看守所綠色受刑人外套進行面交,取得詐款逾500萬

: 。彰化法院認為黃男毫無悔意,依共同詐欺取財、洗錢等罪判刑2年6月。
: 判決書指出,黃男曾加入曾男(綽號「茶裏王」)所屬的「1688」詐騙集團的車手,去

: 10月被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去年11月17日檢方起訴後被釋回,曾

: 知道黃男住所,立即聯絡並招募再加入詐團,允諾給予詐騙所得1%作為酬勞,
: 黃男重操舊業後,先後到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向被害人取款要「投資當沖獲利」,

: 中位在台中市的被害人遭詐170萬元,南投縣被害人遭詐50萬,彰化縣被害人則因多次

: 款到指定帳戶,被金融單位察覺有異報警,最後該名被害人配合警方,相約黃男面交投

: 金136萬元,黃男依約前往收去時,被埋伏員警當場逮捕。
: 黃男被捕後辯稱,從看守所出來後不到3天,就收到曾男電話,問他「是否還要再做」

: 他說不要,但曾男一再保證「很安全,不會有後遺症」,經不起邀約才又加入,沒想到

: 3天就被逮。
: 法官審理認為,黃男正直壯年,竟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參與詐欺集團擔任車手,

: 羈押釋放後,又加入同一詐騙集團犯案,顯無悔意,考量他坦承罪行,並在審理中表達

: 意與被害人商談賠償之意,依犯詐欺取財罪2罪、詐欺取財未遂罪1罪,各處2年、1年6

: 及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6月。
:
: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 難怪警察檢察官律師都加入詐騙集團了
: 高報酬低風險 隨便都可以緩刑假釋出來賺爛了
不是啊,詐欺罪的刑責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都惡
意再犯,一罪一罰三個罪加起來是4年4月,結果法官判2年6月是判什麼意思的,捨不得重
判嗎?難怪都沒在怕,司改到底在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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