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
: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回委員會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992040
: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台北即時報導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5/27/realtime/29721716.jpeg
: 公民團體發起立院集結行動。記者黃義書/攝影
: 朝野明天決戰國會改革法案,39名法律學者今天聯合聲明,呼籲立法院將「國會五法」退
: 回委員會討論,若立法院執意三讀,將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
: 立法院重啟審議。
: 立法院會5月17日、21日、24日,經過三天三夜表決大戰,二讀表決通過總統國情報告應
: 即問即答、增訂國會調查權、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元等
: 關鍵條文,其餘15個條文明天續審並拚三讀。
: 包含台大、政大、成大、東吳、中正、逢甲、東海、義守、中原、靜宜,以及中研院研究
: 員等39位法律學者今天聯合聲明,要求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充分討論。
: 連署聲明指出,「國會五法」因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備受爭議,不但導致國會內部激烈抗
: 爭,社會大眾亦產生疑慮,全國各地公民運動即展現反對倉促通過的強烈民意。作為法律
: 學者,呼籲暫停二讀程序,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廣諮相關領域專家與社會意見
: ,建立具有高度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 聲明指出,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國會調查權,憲法釋字325、585、633、729號解釋,分
: 別解釋在權力分立原則之下的意義等,其中,585號解釋認定,「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
: 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 但585號解釋也指出,「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
: ,並非毫無限制。」並說明「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
: 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 聲明指出,本次「國會五法」修訂,不僅涉及立法院與行政院之權責關係,更涉及公務員
: 以外一般人民重大權利之限制。585號解釋文曾經申明,「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
: 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
: 之要求。」
: 聲明強調,立法院強迫人民配合調查之手段與其相應的行政罰或刑罰,以及人民是否得拒
: 絕出席、拒絕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問題,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表現自由、資訊隱私
: 權、財產權等憲法權利,其目的、範圍、手段、程序保障與救濟均須詳加規定,就此而言
: ,目前法案顯然不足。
: 聲明指出,立法委員質詢權,與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之調查權,分屬不同憲法
: 制度。質詢權的目的在於,讓個別立法委員獲得資訊或意見,並據以形成後續表決或發言
: 的基礎;國會調查權則係立法院為行使其憲法職權,探求立法或預算審議時所必要之事實
: 基礎。
: 聲明表示,兩者有所不同,是否得以相提並論並施以相同強度之處罰手段,均有待審慎討
: 論。目前已二讀通過的修正條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
: ,若繼續倉促在二讀程序中未經審議而全部表決,除了產生許多違憲疑義之外,未來在適
: 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
: 聲明指出,國會質詢或調查權制度的完備化,固然是我國國會改革應該推進的事項, 然
: 而各個民主國家的具體法制設計,均有重大差異無法直接移植,若逕以外國法制之表象作
: 為參考倉促立法,或未顧及憲政體制的權力平衡,甚至對於人民與官員基本權利的過度侵
: 害,將造成憲政體制的混亂。
: 聲明呼籲,在這個台灣民主發展的「憲法時刻」,呼籲立法院不要在本周倉促表決,將其
: 退回委員會,讓相關法案能夠在各界充分參與與討論之後,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倘若
: 立法院仍執意進行三讀程序,我們也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
: 立法院重啟審議。
: 6.備註:
: 其實 剛剛看隔壁版最新進度
: 目前已經達到 62位法律學者/專家連署
: https://i.imgur.com/HhCiojh.jpg
: 現在是康乃爾法學博士 VS 大量法律界學者了
我以為這種事情主要該是由自己去判斷吧
難道你看到一條魚
一個魚販說是魚 vs 一堆菜農說那是菜
然後你聽了之後
會因為一堆菜農說是菜
魚就變成菜嗎?
剛去看thread下面的留言很多都說
原本這幾天看了藍白的論述
開始懷疑自己的決定
還好有這麼多老師出來
果然去支持才是對的!!!
這個世代的覺醒青年
是已經放棄思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