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義川自爆用「基地台訊號」監控民眾

作者: greenmoon00 (翠月之境)   2024-05-28 14:25:28
※ 引述《chal ( )》之銘言:
: 這東西的疑慮就是違反個資法
: 但是
: 如果電信公司提供的資料是
: 有10000個30歲以下女性 參加某活動
: 有5000個30歲以下男性 參加某活動
: 請問這有違反個資法嗎
這個沒有違法,提供的數據量化且去識別化
客戶拿到的是一個男女比例、年齡比例估計數字~
: 又
: 請電信公司
: 提供這兩種活動重壘比例的資料
: 例如 約有130人兩種活動都參加
: 請問有違反個資法嗎
如果是分別兩個活動的比例,不違法
但是如果是去過A活動且去過B活動的特定族群,基本上這個就是把已經去識別化的訊息資
料做上重新標記,會違反去識別化的規定,但是否違法...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印象中沒有相關的法條,有的是一些行政規定,主要是對於個人資料的定義跟可利用範圍
的要求一直在變,還有像健保資料庫那種為了研究跟公眾利益大開方便之門的
: https://i.meee.com.tw/DZ4M5hr.jpg
: https://i.meee.com.tw/DOaNaE9.jpg
: 這應該是電信公司的一種營業項目
: 也沒有違反什麼個資法
: 花錢買就有的東西
: 可見國民黨到現在還很落後吧
基本上這兩張圖提供的資訊都是洗乾淨的訊息,就是性別、年齡、居住地這種去識別化的
數據,大數據公司從訊息來源提取後給客戶的已經沒辦法判斷誰是誰了,即使有辦法鎖定
特定人士,也不可能蠢到給客戶
但是如果今天這個公司提供一份資料,可以特定某些特定身份的人,幾月幾號出現在A又
幾月幾號出現在B,這個就是在去識別化的要求上瘋狂踩線...
今天王義川的問題不在於他判斷區域內什麼年齡佔比多少,而是他鎖定出現在青島東路上
的年輕族群跟519北平東路上的是不同人!
這個才是最有可能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另外,製作耶誕城那兩張圖的LnData這家公司
依照他們公佈的訊息,他的合作伙伴是下面這些
https://i.imgur.com/CkvlIUv.jpeg
蠻有趣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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