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mm (Anubis)
2024-05-28 15:29:23不管是62位還是100位
這些連署的法律人
應該除了說明矛盾跟違憲之處外
還要順便說明8年(2016-2024)
立法院作為
做一個比對
以昭公信
再說一次法律人的形象
陳水扁法律人-介於手抖跟不抖之間
蔡英文法律人-博士在1.5到2之間
還自稱是個中國人
謝長廷法律人-事務官的冤魂在肩
外加網軍之大成
蘇貞昌法律人-在那叫什麼跟
接下包的女兒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78122609.A.649
顧立雄法律人-文人國防跟法律金管
王美花法律人-小動物台電墳場
馬英九法律人-露蛋蛋可丟鞋馬邦伯
老實說
只有最後一個我勉強懷念他
當法務部長時還敢跟黑金老李對著幹
法律人是有多好的形象?!
專業?大咖?
操他媽的可以信?!
麻煩弄點東西
做個8年比對,以昭公信
※ 引述《dryadj85481 (星之雨)》之銘言:
: 雖然這62位巴拉巴拉講了很多
: 但說自我矛盾跟違憲
: 都沒有詳細解釋也講的很模糊
: 說沒有限制但其實這次法條都給一堆枷鎖
: 處罰其實也很輕(可罰10萬)
: 還要跑一堆程序(成立調閱小組,院會表決……等等)
: 然後大部分處罰還是送到對應單位(監察院跟法院),立法院能自己決定的只有罰鍰
: 如果這樣還不叫有限制跟明確規定,那我不知道怎樣才算,有沒有榜上的大學者們能開直
: 播一條條出來授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