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過《職權行使法》 總統

作者: victor77 (bird)   2024-05-28 18:22:24
還有一條最重要忘記修了
總統除內亂外患罪不受刑事追訴
也就是賴清德不進行國情報告
或是拒絕即問即答
犯蔑視國會罪
依法需要等卸任才能追訴
藍白立委應該要來改這條才能達到目的吧
※ 引述《hittler (西斯特)》之銘言
: 之後塔綠斑會聲請釋憲
: 我覺得總統即問即答這項應該是違憲
: 其他應該都沒問題
: 反正塔綠斑只要跟你韓黑箱就贏了
: 鄉下老人很好騙的
: 未來再投八年沒問題
: 各位法學專家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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