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etafera (ZETA)》之銘言:
: 立院三讀通過國會改革 監院秒發聲明:違反權力分立、無法接受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在原本的憲法架構下,監察院其實是民意機關,
只是原本的監察委員是由各省市議會選舉出來,不是人民直選,
而目前則是由總統任命的行政機關,容易變成總統的另類幕僚機關,
所以監察院如果想要調查權,那很簡單,就修憲把監察院變成民意機關,
如此一來監察院成了另一個另類的國會,也可以避免立法權的國會擴權,
剛好目前中華民國有22個縣市,就每個縣市選出一個監察委員,
22個監察委員組成的監察院應該就足以運作了,
然後藍營的監委去調查綠營的案子,綠營的監委去調查藍營的案子,
可以把所以的案子都攤在陽光底下,大家覺得好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