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只有我發現五權分立是弊案的根源嗎??

作者: parkinque (英文老師)   2024-05-28 20:39:20
※ 引述《GGFACE (GGFACE)》之銘言:
: 如題
: 人家國外的三權 行政 立法 司法
: 之中的立法就包含了監察權(調查權)的功能
: 台灣的五權分立其中的監察院勒
: 總統任命欸!!
: 裁判自己人 怎麼玩都可以了啊?
: 反正我愛怎麼利益輸送都沒差
: 沒人會來調查我
: 難怪弊案叢生
: 只有我發現五權分立是弊案的根源嗎??
理論上本來監察院是間接民選機關,
現在因為內地輸給共產黨,
沒法提名跟選舉。
以現在來說,應該由六都議會的議員提名
監察委員,然後由六都議員投票產生。
現在這樣以歐美憲法三權分立的角度,
行政權總統把一大部分的立法權拿走了,
總統又有行政權,又有大部分的立法權,
司法院長跟大法官也是總統提名,
行政立法司法,總統有1+0.5+0.5的權力。
總統權力過大了。
監察權如果要不爽,請先改回準民意機關,
由六都跟台灣省議員提名跟投票產生
,才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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