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對比英法日 法務部次長:藐視國會罪我罰則

作者: tsengcc   2024-05-29 00:31:54
對比英法日 法務部次長:藐視國會罪 我罰則較輕
聯合報/ 記者
張睿廷

侯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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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擬修法增訂「藐視國會罪」,藍綠立委皆關心法務部態度,昨接連在立法院司法及法
制委員會提問。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詢,立院審查的國會改革法案與各國相比,何者較輕
?是否會對人民處刑事罰?法務部次長徐錫祥答詢表示,台灣相比之下罰則較輕,「不會
處罰人民」。
羅智強昨質詢時表示,官員在國會說謊,英國最高關兩年、法國最高關兩年,日本是三個
月以上十年以下,而台灣目前審查的國會改革法案規定為一年,哪個國家刑罰較輕?徐錫
祥回應,「當然台灣」。羅智強又問,這些國家的法律,無論是官員或人民皆一體適用,
目前台灣審查的法案是否有觸及人民?徐錫祥表示,「目前是沒有」。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詢,假設刑法藐視國會罪三讀通過,該罪應屬「非告訴乃論」,檢察
官如果看到國會質詢影片,認為官員觸及藐視國會,如拒不作答、隱匿或虛偽陳述等,是
否會主動偵辦?徐錫祥回應,既然是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就要主動偵辦
,但所謂的犯罪嫌疑,須集合許多證據,譬如條文中所述的「虛偽」,由於檢察官非當事
人,不曉得官員所言是否真實、是否構成犯罪嫌疑,還得進一步調取相關資料;基於對國
會尊重,將讓國會先決定,掌握證據,才可能移送地檢署偵辦。
鍾佳濱再問,藐視國會罪誰是犯罪被害人?徐錫祥說,「應是國家」;相關事件應為「告
發」,即便是民眾按鈴,也會處理。
此外,針對朝野今決戰國會改革法案,卅九名法律學者昨聯合聲明,呼籲立法院將相關法
案退回委員會討論,若立法院執意三讀,將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覆議權,
退回立法院重啟審議。
包含台大、政大、成大、東吳、中正、逢甲、東海、義守、中原、靜宜及中研院研究員等
卅九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指出,國會改革法案因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備受爭議,不但導致
國會內部激烈抗爭,社會大眾亦產生疑慮,全國各地公民運動即展現反對倉促通過的強烈
民意;作為法律學者,呼籲暫停二讀程序,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廣諮相關領域
專家與社會意見,建立具有高度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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