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不念書,長大當柯建銘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法 (最後一次修法中華民國111年05月30日)
第 56 條
保訓會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復審人之申請,命文書或其他物件之持有人提出該物件,並
得留置之。
公務人員或機關掌管之文書或其他物件,保訓會得調閱之。
前項情形,除有妨害國家機密者外,該公務人員或機關不得拒絕。
第 57 條
保訓會必要時,得依職權或囑託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或具專門知識經驗者,
就必要之物件、證據,實施檢驗、勘驗或鑑定。
前項所需費用由保訓會負擔。
保訓會依第一項檢驗、勘驗或鑑定之結果,非經賦予復審人表示意見之機會,不得採為對
之不利之復審決定之基礎。
復審人願自行負擔費用而請求依第一項規定實施檢驗、勘驗或鑑定時,保訓會非有正當理
由不得拒絕。
依前項規定檢驗、勘驗或鑑定所得結果,據為復審人有利之決定或裁判時,復審人得於事
件確定後三十日內,請求保訓會償還必要之費用。
法規名稱: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最後一次修法中華民國103 年 07 月 01 日)
第 22 條
受理訴願機關依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認有留置文書或物件之必要時,應通知其持有
人。
法規名稱: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最後一次修法中華民國111 年 02 月 11 日)
第 21 條
受理訴願機關依訴願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認有留置文書或物件之必要時,應通知其持
有人。
※ 引述《Lsamia (sami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新頭殼
: 2.記者署名:Newtalk新聞 政治 金大鈞台北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國會改革「物件」一詞三讀通過 綠黨團:中國用語!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昨28日三讀通過國民黨、民眾黨所主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其
: 中內容包含反質詢、藐視國會等,引來法律定義遭外界質疑不夠周全問題。對此,民進黨
: 團以第51-1條文中的「物件」為例,這明顯是「中國用語」,跟檔案的定義不同,是不相
: 同「實質」意義。
: 立院院會昨日要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逕付三讀時,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
: 要將第51-1條文中的「物件」修成「檔案」,遭到民進黨團會議詢問,並批評三讀時不應
: 做條文實質的修改,「物件」修成「檔案」怎能在三讀時偷渡。
: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早召開輿情回應記者會,媒體問到,昨天三讀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似乎倉促修法,文字內容有缺漏或定義不明。柯建銘指出,立法院三讀時只做文字調整,
: 沒寫到新台幣有過,沒有實質性的問題,但「物件」跟「檔案」實質上就是不一樣。
: 柯建銘強調,物件是中國用語,什麼都是一個物件,他隨手拿出手機也說是物件,檔案是
: 檔案,這個絕對是實質上不同,國民黨應該當下提復議就好,他不理解接下來怎麼送出去
: ,已不僅程序違憲,實質也違憲。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5-29/921714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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