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16歲男女有性自主權,可自己決定是否要與他人發生性行為。
若對未滿16歲之人為性行為則涉及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行法條 狗來的 有事請找咕狗
發現問題所在之處了嗎?
大家一直在那邊未成年三小的
只要把未成年的門檻調整一下不就沒事了?
比如裡面所講的 滿16歲男女有性自主權
調整到12歲就可以少很多問題了吧?
常常都嘛死在12~16歲這段 如果未滿12歲還要搞事
就是真d過份了
有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