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其實我懷疑這些大法官根本不想判
對他們來說這是燙手山芋
而且這批大法官9-10月好像就要退休了
釋憲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
因為憲法都是概念性事情
概念性的事情常常變成怎麼解釋好像都行
有時候他們會參考民意,民意如果都倒向某邊
他們可能就往那邊判,畢竟他們如果判了一個與民意反差極大的判決
最後只是造成社會不信任司法
有時候他們就用法律界普遍某種認知
他們覺得這樣是對社會好
像是之前死刑,法律界普遍認為死刑不行
他們可能就可以用法律的救濟性不夠之類的理由來說
但判決還沒出,他們如果真要判死刑違憲
而台灣8成普遍認定需要死刑,那就不知會怎樣了
我猜他們還是不會判違憲
最後就是有沒有政治力介入
這就有點尷尬了,太敏感,也沒人敢說
你看現在大法官誰敢說話,每個都靜悄悄地
不管事前任大法官,現任大法官,沒有一個人敢說話
其實法律界普遍都知道我們行政權過於強大
立法院過於弱勢,之前大法官釋憲,也說明可以給立法院調查權
講白了,大家就是知道監察院是個廢物
立委只有質詢權根本不痛不癢
要不五權分立寫得好好地,幹嘛無聊給立院調查權
我覺得大法官有點像是開了一個後門想補強立法院
但這次會怎麼判,就不知道了
要是我是大法官,應該只想退休不想捲入這件事情
: 之前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85號
: 就明確表明立法院有調查權可對人民或政府人員都有配合調查義務,
: 並對違反者可以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 那如果大法官想要說這些是違憲有哪些手段?
: 例如說說反質詢定義太模糊所以違憲嗎?
: 應該不會用程序問題來說違憲吧?畢竟撇除造謠實際都是符合議會程序
: 還是要說證人請律師要主席同意是違憲?
: 大家覺得如果大法官想說這次國會改革法案違憲
: 會用哪個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