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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李鴻典
3.完整新聞標題:
黃國昌喊廢監察院 律師:他應該是先擦屁股,再大便,最後再脫褲子吧?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行使調查權部分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
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規,得經立法
院會決議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罰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法案三讀通過後表示,「下一步就
是廢監察院」,對此,林智群律師嘲諷,黃國昌把順序弄顛倒,先開刀,開完刀後,再幫病
患麻醉。天底下有這麼離譜的專業人士嗎?「黃國昌平常應該是先擦屁股,再大便,最後再
脫褲子吧?」
監察院發出新聞稿指出,立法院調查權係為取得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資訊之輔助性權力,本應
受有限制,與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之行使有別,不應重疊,更不應互相影響或妨害:立
法院調查權依釋字第585號解釋意旨,係為取得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資訊之輔助性權力,本應
受有限制,且非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之訴追,與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之行使有別,不應
重疊,立法、司法和監察調查權之行使過程,也不應互相影響或妨害,及造成行政機關和公
務員無所適從之情事,而影響五權憲法體制之運作。經審視甫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已影響監察核心職能,涉違反權力分立,監察院無法接受,各界也應
審慎嚴肅以對」。
林智群律師則是指出,黃國昌提違憲法案,把監察院的調查權搶過來之後,宣布下一步要廢
除監察院。「欸順序顛倒了吧?」不是應該先修憲法,廢監察院,立法院依照新憲法取得調
查權後,再提國會法案嗎?
林智群律師進一步表示,他說黃國昌這個人沒實務經驗,一堆人還不相信。開刀前要先麻醉
,麻醉後,才能開刀。黃國昌把順序弄顛倒,先開刀,開完刀後,再幫病患麻醉。天底下有
這麼離譜的專業人士嗎?黃國昌平常應該是先擦屁股,再大便,最後再脫褲子吧?
對於藍白喊要成立特偵組,林智群律師直批,檢察官組成特偵組都有濫權問題了,毫無法律
知識,卻有滿滿政治意識的立法委員可以調查別人喔?東廠離大家不遠欸!一堆鄉民最喜歡
嘴地檢署、法院政治辦案,現在由最喜歡作政治操作的立法委員來辦案,這一定不是政治辦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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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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