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涉偷拍、外流性愛片
一審判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
https://lurl.cc/qFBcLR
中時 李文正
藝人炎亞綸與少年7年前拍攝性愛影像,士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製造
、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炎亞綸,雙方在法院審理期間達成和解,士林地
院30日審結,依兒少性剝削條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炎亞綸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
,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士林地院3度開庭審理,期間進行調解,炎的部分在3月11日達成和解,但雙方均簽有保密
條款,炎亞綸拒絕透露金額,並指稱不希望浪費社會資源,而被害少年則雙,希望可以盡
快落幕,回歸正常生活,雙方均未到庭聆判。
起訴指出,炎亞綸2017年間認識未滿18歲少年進而交往,在住處持手機拍攝與少年的私密
片,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後因檢方在炎手機內
兩人性愛影片,起訴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不過炎稱是朋友傳給他,而他並
未傳給他人。
判決指出,炎拍攝少年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2
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2月,均得易科罰金,應執行7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好像還真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