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不甩大法官! 教授「霸凌學生」 判大學公

作者: WhenItSnows (幻影旅團)   2024-05-31 17:06:32
1.媒體來源:壹電視
2.記者署名:劉松霖 簡振書
3.完整新聞標題:獨家/不甩大法官! 教授「霸凌學生」 判大學公開道歉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商業大學有師生組隊,參加校外競賽卻鬧翻,教授上網帶風向,霸凌女學生,被害人
不滿個人隱私被洩漏,提起告訴,雖然大法官在前年判決,強制道歉違憲,法院仍判決學
校要公開道歉,老師則得賠償20萬元,但不用道歉。校方對此回應,不會上訴,會在官網
和臉書、IG,刊登道歉啟事。
長髮披肩的女學生,和系上兩名男同學、通識課教授,組團參加校外的科技創意比賽,但
參賽過程中,老師多次要求學生,無償放棄作品專利,師生鬧翻後,教授還對這名女學生
耍陰招。
記者 劉松霖:「專長是政治學的教授,向學校裡的心理諮商組詢問,這位女學生有沒有
接受過輔導,並且把查證過程,公布在有校外人士的Line群組裡,侵犯了學生隱私。」
教授在Line群組發文,學校諮商組確定這名女學生沒在輔導名單上,但個人判斷她有身心
高風險,這不但違反保密義務,而且是不當輔導。女學生不滿遭霸凌,分別對教授和學校
提告,台北地院和高等法院,都判教授敗訴,要賠20萬元,但不須道歉,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則判決校方得公開道歉,承認侵害學生隱私。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 許辰舟(2022/2/25):「所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不包含強制道歉
的部分,判強制道歉這個基礎,是有違憲的部分。」
前年二月大法官判決,強制道歉牴觸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因此違憲,頂多只能要求加害
人公開澄清,或刊登判決內容,學校對於霸凌案,也這樣主張,北高行的法官卻不甩憲法
法庭。
律師 葉恕宏:「該(釋憲案)判決也提到了,受言論自由保障的只有自然人跟私法人,就
是一般公司行號 或者是新聞媒體,不及於依法行政的公務人員,所以在本件如果是依照
公權力而執行職務的行政機關或者是公務員,它本來就應該要依法行政,並沒有主張言論
自由,或受到思想自由的保障。」
台北商業大學回應,未來以最高標準遵守保密原則,對學生資料的管理更嚴謹,會依照判
決內容執行,不會上訴。因為大法官的解釋,老師霸凌學生不用認錯,是學校被迫道歉,
不知是不是另一種「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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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AlzdL6VuWk
6.備註: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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