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不甩大法官! 教授「霸凌學生」 判大學公

作者: teresa8217 (TC)   2024-05-31 18:48:53
※ 引述 《WhenItSnows (幻影旅團)》 之銘言:
: 完整新聞標題:獨家/不甩大法官! 教授「霸凌學生」 判大學公開道歉
不好意思
我是低學歷法盲
對於這個大法官釋憲內容
有些不懂的地方想要請教一下
: 前年二月大法官判決,強制道歉牴觸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因此違憲,頂多只能要求加害
人公開澄清,或刊登判決內容,學校對於霸凌案,也這樣主張,北高行的法官卻不甩憲法法
庭。
所以
大法官的意思是
「強制」道歉 違反 言論「自由」?
: 律師 葉恕宏:「該(釋憲案)判決也提到了,受言論自由保障的只有自然人跟私法人,不
及於依法行政的公務人員,所以在本件如果是依照公權力而執行職務的行政機關或者是公務
員,並沒有主張言論自由,或受到思想自由的保障。」
看了這律師針對該釋憲案的說明
以下是我的解讀:
自然人、私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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