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川普封口費案34項指控全有罪 美國首位刑

作者: Dan100 (The Big Wee Hag)   2024-05-31 20:09:59
※ 引述《pauljet (拜登哥不要)》之銘言:
: 你如何解釋
: 紐約陪審團全員通過
: 川普性侵案有罪?
: 據該位女性指控川普
: 犯罪發生在一間又小又窄木板隔間
: 上下都沒封住的女更衣室內
: 當時52歲的她
: 正在試穿內衣被川普性侵害
: 過程中沒尖叫 出來也沒向警察報案
: 只憑這女人單方面說法就判川普賠償500萬美金
原告找了其他被川普性騷擾的證人,證明川普就是個性致一到,
即使是飛機座位那種公共空間、或是老婆就在隔壁房間,他也會
直接像發情野狗一樣直接脫褲子,直接假設對方一定也很想要。
她的兩個閨蜜,當庭作證說她事發後的確有跟她們說這件事,其
中一位可以很明確的講出那是1996年春天,另一位則記得勸原告
不要鬧大(因為川普是個有錢有勢的人)。
心理醫師作證說她符合性侵倖存者症狀。
那家百貨公司的員工證明百貨公司當時的確就是開到晚上、沒什
麼人、也沒有監視器之類的。
辯方沒有任何證人,連一位願意說「我認識的川普不會做這種事」
的品格證人都沒有。
川普自己也不敢上證人台,只有錄影回答問題。
雖然他堅稱不認識原告,而且對她沒興趣,但律師拿出他跟原告
合影的照片,指著原告問川普「那你知道這是誰嗎?」
川普:「哦那是我前妻 Marla 啦!」
川普也再次強調:「只要你是明星,(性侵/性騷)就沒關係!」
重點是:川普的律師沒什麼挑戰這些證詞,也沒有認真要求剔除
任何證詞,所以當陪審團開始討論時,一邊是原告被接受為事實
的各種證詞紀錄,一邊是川普自己打臉自己,還一副「老子幹你
是你榮幸!」的傲慢,只能依照證據跟法律作判斷的陪審團,當
然判原告勝訴啊!
: 川普在審判後被禁言 他不准許為自己辯解
: 不能發表評論 不能批評司法不公
: 甚至不能說 我無罪 我不認識那個女人
: 每說一句類似的話 罰款兩百萬美金
: 一句一罰
: 你還能相信陪審團 這得有多純的民主黨思路?
笑死,他是被認定有毀謗的事實,判決出爐後繼續嘴當然是繼續
被告啊!只要他被認定性侵的這個判決沒被推翻,那他繼續毀謗
原告,就會繼續敗訴,然後因為毫無悔意而被判越來越多的懲罰
性賠償。
他自己不敢上證人台、在法庭裡沒有積極抗辯,那
敗訴只是剛好,既然走到法律程序了,為自己辯解是在法庭上辯,
不是法庭外放話。他敗訴不服氣,該走的是上訴的法律程序,而
不是法庭外繼續跳針,然後期待對方忍氣吞聲被他罵不要反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