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赤腳泡乾冰10小時詐保 男子判緩刑2年共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2024-06-01 11:06:28
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記者署名:
林長順
3.完整新聞標題:
赤腳泡乾冰10小時詐保 男子判緩刑2年共犯判6年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張姓男子為詐領保險金,把雙腳泡在放滿乾冰的桶子內
達10小時,經送醫後截肢,詐得23萬餘元,詐領4103萬元未遂。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詐欺
取財等罪判處張男2年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另外,與張男共謀詐保的廖姓男子,被北院依詐欺取財、得承諾傷害本人成重傷罪判處應
執行有期徒刑6年。
檢方起訴指出,張男與廖男謀議詐領保險金,由張男於民國94年10月至去年1月間向5間保
險公司投保,共計8張不同的健康險、壽險、傷害險、長照險、旅行平安險等保單。
檢方表示,張男、廖男去年1月27日在廖男的台北市中山區住處,由張男赤足浸泡放滿乾
冰的塑膠桶內加工自傷,廖男則以束帶把張男綑綁固定於椅子上,並在一旁錄影、拍照,
任憑張男自同年月日凌晨2時許至中午12時許,雙腿浸泡在乾冰桶內長達10小時。
張男受有雙側小腿以下凍傷併腔室症候群併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害
,自行前往台北馬偕醫院急診治療後,去年2月6日接受雙側膝下截肢,受有毀敗雙下肢機
能的重傷害。
張男、廖男向保險公司佯稱,張男騎機車夜遊,中途感到腿部寒冷,提前返家、評估身體
狀況後前往醫院急診,致1間保險公司陷於錯誤,因此於去年3月理賠新台幣23萬6427元保
險金,另4間保險公司察覺有異而未予理賠,詐領4103萬元保險金未遂。5間保險公司向刑
事局報警。(編輯:張銘坤)1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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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赤腳泡乾冰10小時詐保 男子判2年緩刑2年
共犯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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