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ulispig (關心高立德的牙齒狀況)》之銘言:
: 國會改革法案 207名律師連署喊話立院「接受行政院覆議」
: 潘千詩 TVBS
: 律師林仲豪表示,連署律師並不是反對,而是認為條文應該要更細緻,當年民進黨提的
法
: ,監察院要廢掉,配套就是調查權回到國會;雖然立法院的程序都有跑、委員會、公聽
會
: 有開,形式上有蒐集意見,但沒有實質討論,新修正的法案真的有更完善嗎?
: 林仲豪說,在國會殿堂,確實可用民進黨阻礙通過的角度,詮釋民進黨是要用議事規則
杯
: ,但也可以解讀成在野黨指控,民進黨就是沒有誠意討論,所以要杯葛,不論用何種角
度
: 釋以及解讀,三讀後的條文就是有些地方不精緻,制度需要權力制衡,但不希望淪為濫
用
: 工具。
: 連署律師點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7-1、48-2、59-4規定「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不
: 供文件、資料或檔案,可連續處罰鍰」、「受邀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要經主席同意才
可
: 有律師在場」等文字很模糊,認為必須確保調查目的,範圍要更具體,但目前三讀通過
的
: 文並未討論到此種程度。
: 林仲豪表示,在政治惡鬥的環境下,舉例,如果哪一天民進黨又變成多數,隨便編理由
,
: 求國民黨主席來說明過往如何侵占民產轉換成黨產,又賤賣黨產,且主席還不同意律師
在
: ,或是要調查高端爭議,主席也不同意律師在場,不同意之後,如何保護被提名人?這
種
: 治惡鬥的手法,沒有人樂見。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503214
很不想要因為回應、造成洗標題的效果,
但個人實在無法苟同:
你們有點出問題,但你們不能否認因為政黨的傾向,
所以你們有意無意沒有面對現實,即行政濫權!!
例如司法院秘書長,都己經無視施壓法官“自行簽請迴避了”;
又例如獵雷艦案,幾百億的錢就這樣不見,
其中涉及太多的紙上公司、假外商公司,
所有的案件、事件,都是以: 個人、公司、外商,來製作斷點;
還有去年還是前年的民進黨把預算案逕付二讀,
造成多少的網軍預算,分別藏在各部會下面?!
試問:要討論到完美才上路,要再等另外一個十年?
要執政黨的立委同意,不是緣木求魚?
目前的制度,有脫離其他國家的框架?
我是看不太出來,
有的話,早就有學者比附援引、直接拿外國法制狂K了,
但為什麼沒有?
你們心的恐懼,在於三立、民視、自由 給你們的不正確情報,
不用否認,好幾位我知道都是這幾個報的投書者,
但,
事實上客觀的世界並不是如此,
試想今天如果國民黨執政,民進黨不是又要改口說:
政府裹面有親中人士,
民進黨需要強力監督,如果沒有這麼強的調查權,
那就無法阻止叛國。
憲政是靠實踐的,沒有憲法完美,更沒有法律完美,
現在就是訂出外國框架內的法律,刑責也比當年柯建銘提的低,
則在都還沒開始實行的現在,
就說違憲、如何不合理,不是太早了嗎?
出現不合理的案例後,再由承審法官聲請釋憲,會太慢?
我不認為!!
跟現在迫切地阻止行政權濫權、貪腐、收編媒體相比,
跟迫切地使NCC、法院、中選會等機構透明化、回復中立相比,
這樣的法律,己經非常可以接受,
沒有人受得了再繼續討論十年這個法案,
然後看著司法院秘書長成天講廢話、回過頭對施壓法官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