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律副教授劉宏恩:電信業者早就兜售資料 甚至可個人化分析
自由
吳裕堯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近日在政論節目宣稱,可用手機訊號定位分析青鳥行動群眾的
年齡組成,引發爭議。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發文表示,「各位的電信資料其實早
就被業者浮濫對外提供了。」
「這幾天看到政府官員、立委和電信業者的說明,真是看到火冒三丈!」劉宏恩指出,現
在還有這麼多人認為「只要去除姓名身分證字號就叫做去識別化,沒有違反個資法」,甚
至還有電信業者稱,其提供資料只有「人群」、「人流」資料,根本沒辦法識別到「個人
」。
「請問除了姓名和身分證字號,電話門號本身是不是個資?手機識別碼IMEI是不是個資?
SIM卡的IMSI是不是個資?Android ID/Apple ID是不是個資?手機用戶所在位置和移動軌
跡都已經精確到『經緯度』了,它是不是個資?至於電信業者辯稱只是『人群』資料,那
你究竟幾個人以上可以叫做『群』,能被認為不足以識別出『個人』?」劉宏恩透露,三
家電信業者全部都早已常態性地以自己用戶的通話、簡訊和上網及行動軌跡資料,對外兜
售「大數據服務」,給許許多多的企業、廣告公司來比對出每個人的生活習性、上網記錄
、消費習慣、生活圈和行動軌跡,「並不是只有給政府單位或針對大型人群集會而已」。
劉宏恩提到,並不是只有電信業者對外提供用戶資料做政治集會判斷用的時候,才有個資
保護問題,卻認為它們常態性的大量對外提供給企業、廣告公司、觀光行銷部門使用,就
沒有問題,更不應該以後者的常態性使用,來正當化前者的使用。
「我不管你哪一黨在執政,你任由電信業者可以這樣子濫用民眾的個資,甚至還鼓勵電信
業者這樣子發展大數據經濟,你就是個不稱職甚且失格的政府」。劉宏恩直言,在野黨立
委不要只遇到政治集會大數據才覺得有問題,也應該注意「電信業者對其他活動或民間企
業廣告公司提供民眾大數據」是否有不恰當的地方。
劉宏恩強調,上述都是三家電信業者普遍在做的事情,並透露友人就是某電信業者大數據
服務的購買者,拿來對特定消費者做「精準行銷」之用,同時附上出數張資料佐證,「千
萬不要漏看到最後一張的左下角,電信公司特別對資料買主強調「不僅可觀察整體趨勢,
亦可了解單一用戶,進行個人化分析」。
3電信公司均未評論劉宏恩說法 只說明「電信信令」爭議
中華電信表示,客戶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都受主管機關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監督管理
,並嚴格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電信管理法等相關法令規範,且已通過國際標準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O 27701及BSI 10012(個人隱私資訊管理系統)認證,
有效而確實的保護客戶隱私及個人資料。
台灣大哥大指出,公司內部規定非常嚴謹、沒有與第三方公司合作、販售、提供資料的行
為,且已經收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來函要求說明,會依照程序配合調查。
遠傳電信則表示,一向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電信管理法」等法令規範,確保用戶
隱私及個人資料安全,也提到遠傳「低碳城市大數據治理」解決方案是協助地方機關提升
交通、觀光、零售等領域的發展,在大數據分析前即進行去識別化,資料都無法直接或間
接識別任何人,所提供人流、輪廓分布等非個資數據供地方機關更有效的投入發展規劃,
符合個資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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