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本來就沒有威嚇力,只是政府拿來卸責的手段而已,偏偏多數腦殘就會信
賣藥、詐騙這種,最有威嚇力的手段就是讓他們一毛賺不到
一年上百億的市場,靠刑法就想阻止人去做?別做夢啦
都有人為了錢拿乾冰把自己的腳弄到截肢了,怎麼會覺得這種人會怕被抓去打掉
而會上街亂捅人的,高機率就是有病,各位沒病的誰會吃飽撐著決定今天去捅捅人?
光是會有這種想法就已經很不正常
廢物公務員瀆職沒在他們發病前就抓去療養院,放任瘋子在外面亂爬
等出事老百姓被捅死,再用死刑模糊焦點推卸責任,把瘋子打掉,公務員半點責任不用負
就像大車出事永遠只會震怒、起訴司機、重罰公司
笑死,這些生物開在路上隨意違規,最大責任就是公務員
結果永遠不檢討罪魁禍首,司機關完,公司罰完,台灣人繼續享受12的車禍死亡率,讚
我不贊成廢死,因為應該先用死刑把公務員都打完,罪魁禍首死光再來廢死
※ 引述《a15568 (玉米)》之銘言:
: 是這樣的啦,小弟很好奇,為什麼很多廢死的人總是說死刑沒有威嚇力。
: 想問一下科學根據原理是什麼?
: 有沒有懂法的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