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署名:王定傳
完整新聞標題:12年逃稅2億 惠心婦幼集團支付6804萬緩起訴
完整新聞內文:
2024/05/31 05:30〔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惠心婦幼集團實際負責人陳擇銘醫師,涉嫌夥同副院長陳姿伶、醫師吳家華、陳志忠,再
找三名受僱醫師以「假合夥」方式逃稅;新北地檢署查出,陳擇銘等七名醫師、行政副院
長黃輝潤及會計共九人,從二○一一年至二○二二年,收入約六億四六九三萬餘元,逃漏
稅近兩億餘元,考量九人認罪且已補稅一億五千多萬元,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予以緩起
訴,但命九人必須支付共六八○四萬餘元的緩起訴處分金。
惠心婦幼診所昨天回應說,以往財稅均委託專業人員代為申報,誤觸稅務法規深感抱歉,
已坦認錯誤並儘速補正稅款,感謝司法給予自新。
陳擇銘曾任台大醫學院婦產科副教授、台北縣(改制前)立三重醫院院長,他在一九九八
年於三重區創辦診所,涉嫌從二○一一年起,要求會計將屬於診所大宗收入的每日自費款
,存入親友的帳戶,其餘費用存入診所的銀行帳戶,並夥同陳姿伶等三名合夥人,找其他
受僱醫師虛增合夥人數,分散聯合執行業務所得,以適用較低課稅級距的累進稅率,減少
綜合所得稅。檢方裁定九人必須支付共六八○四萬餘元的緩起訴處分金,以陳擇銘的四三
五三萬餘元最高。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48841
備註:
看第二段診所回應是「委託專業人員申報、誤觸法規」,
像是稅務記帳或會計師的問題,醫生不知情觸法。
但是看第三段新北地檢署的調查又像是有意為之,收入分存親友帳戶,
虛增合夥人數分散業務所得、減少綜合所得稅支出。
到底哪個才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