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年代新聞
2.記者署名:
劉松霖 吳尚憲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月賺4.8K! 女大三就買「1600萬房」 竟是幫母脫產
4.完整新聞內文:
房屋首購族以30到40歲為主力,台北卻有一名女大學生念大三時,就買到1600萬的房子,
不是因為她中樂透或特別會投資,而是因為父母離婚分產,媽媽不想付錢給爸爸,居然利
用女兒賴帳,偷偷把錢轉交給親友,幫女兒付購屋頭期款。法院查出,女大生每個月打工
,平均只賺4千8,根本沒財力買房,判她必須把頭期款709萬還給爸爸。
畢業典禮跟好友合拍,這名開心比耶的女大生,樂勝同窗,已晉身有殼蝸牛一族,大三那
年,她靠打工,一整年下來賺五萬多,平均每個月只有4.8K,卻能買房,關鍵是她。
女大生的母親財力雄厚,但夫妻兩人為離婚打剩餘財產分配官司,法院判媽媽要付1256萬
,爸爸贏了官司,強制執行卻拿不到錢,還發現分產案判決確定後,女兒居然用1635萬買
房子,順利過戶,貸了940萬,自備款跟首年本息,高達709萬元,但她還在念書,錢從哪
來。
女大生自稱,跟舅舅、舅媽討贊助,拿到245萬,外婆給了280萬,甚至媽媽的男友,也給
了200萬,而且三名親友都說,從家裡帶現金,去銀行臨櫃存款。
房仲 陳泰源:「這樣的付款模式,可以說是滿特殊,屬於比較罕見的,常見的狀況是爸爸
媽媽贊助,或者是阿公阿嬤錢太多,也不想要過給小孩,直接過給孫子。但是你如果說是
旁系(親屬),幫你出自備款,這個會讓人家覺得,真的太奇怪了。」
法院調查,女大生舅舅當房仲,舅媽是社區總幹事,外婆在市場擺攤,媽媽男友是科技公
司工程師,這些職業背景,哪會沒事在家中放鉅款,認定親友團沒說實話,女大生買房,
就是靠媽媽偷偷資助。
律師 張晉豪:「如果在法院虛偽陳述,影響事實判斷,造成(審判)危險,確實有可能成
立偽證罪,(本案)證人所述,確實與事實相違背,這部分確實有可能成立。」
其實是媽媽欠爸爸的,但女大生被父親告,要求返還頭期款709萬,法院判爸爸勝訴,記
者嘗試聯絡雙方,但無法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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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