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王冠仁、鄭景議
3.完整新聞標題: 偵查佐被控外遇5年 還要妻讓小三同住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冠仁、鄭景議/台北報導〕曾在高雄市警局六龜分局任職的柳姓偵查佐,與國中
同校同學、薛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長達五年,兩人長期以「老公、老婆」互稱,柳事後請調
到台北市,薛姓小三也在分局附近租屋與柳同居一年多。柳妻發現後,因顧慮到女兒、一
度隱忍,希望柳斬斷桃花,但柳卻擺爛,後期甚至連騙都不騙,直接就說「我今晚去她那
過夜」,甚至要小三假日搬過來一起住。柳妻氣不過,日前已到法院遞狀向柳提告損害賠
償並訴請離婚。
柳妻提告損害賠償並訴請離婚
看不慣柳行徑的爆料者指出,柳與柳妻、薛姓小三是高雄人,三人是國中同校同學,彼此
認識。柳妻國中畢業北上念護校,柳是警專廿九期正期生,兩人在台北念書相遇、交往,
畢業後都在台北工作,並於二○一五年結婚,育有兩女,二○一八年,柳妻懷次女時轉調
高雄某醫院當護理師,柳也在當年十月請調至高雄市警局,一家人住在柳的父母家中。二
○二一年八月,柳稱不適應南部警界生態,請調回台北市警局,柳妻當時仍在高雄工作、
帶小孩,柳放假時才回去探視。
爆料者說,柳請調回台北後變得手機不離身,舉止異常;去年五月,某次柳回高雄探視小
孩後睡著,柳妻見他手機訊息不斷,發現傳訊息者是薛女;柳妻質問後才發現她懷次女時
,柳就與薛有婚外情、多次性行為。柳聲稱,他與薛交往五年、在台北同居一年。
柳妻發現柳外遇當月,柳還執意與小三薛女去澎湖度假三天、同房過夜,柳妻為了小孩選
擇隱忍,柳起先也承諾會斷乾淨。為維繫婚姻,柳妻去年八月離職、帶兩女北上,與柳租
屋居住並另找工作;正當柳妻以為事情好轉,柳今年二月卻攤牌稱無法離開薛、會頻繁去
薛租屋處過夜,之後甚至直接傳訊息給柳妻「我去她那裡過夜」、「在她那吃飯」,讓柳
妻晴天霹靂。
今年五月,柳妻與柳談判,柳居然說「是不是大家能夠互相幫忙」、「薛對家務比較拿手
」,還說先前購買的預售屋即將交屋,住進新家後房子比較大,如果柳妻願意,薛可以在
假日搬過來一起住、分擔家務。這番說詞讓柳妻三觀顛覆、無法接受,因而決定向柳提告
、訴請離婚。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49366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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