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盛竹如收20萬拍im.B廣告遭控詐騙共犯 被

作者: cutesoda (極酷蘇打)   2024-06-03 13: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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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高齡84歲的資深媒體人盛竹如2017年以「讓我們繼續看下去」的口頭禪,替「不動產借貸媒
合平台im.B」拍廣告並拿20萬元酬勞,im.B平台去年(2023年)爆發詐騙逾90億元、5000多
人受騙事件,盛竹如被眾多受害人指責代言詐團、應負共犯責任,檢方將盛竹如不起訴確定
,3位被害人提告向盛竹如求償共189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結,判盛竹如免賠,可上訴。
法官認為,盛竹如雖以20萬元酬勞接拍本件im.B廣告,並穿正式服裝拍照公布在im.B官網首
頁,但盛竹如沒參與im.B平台營運或任職,也無法證明盛竹如同意業者加註「穩定月入現金
利息」等廣告詞,不構成《公平交易法》所指反映對商品親身體驗的「薦證者」,所以無責

本件呂姓男子等3位被害人提告指稱,盛竹如為台灣金隆經營的im.B平台拍代言廣告,im.B官
網首頁有盛竹如大幅照片提供薦證,網頁其他照片也有盛竹如佐以手勢說明im.B商業模式,
加註「專業的經營團隊」、「交易資訊公開透明,安心保證」、「為您安心把關」、「合約
內容安心合法」、「穩定月入現金利息」等字句。
呂男3人主張,光看廣告中盛竹如手持合約樣本仔細閱讀模樣,足以讓一般人認為盛竹如提供
親身體驗、反映對im.B商品或服務的意見與信賴等,因信任盛竹長期專業正面形象,進而相
信可安心購買im.B債權,實際投資也拿到跟盛竹如廣告所持相同合約文件。
但去年im.B停付利息,呂男3人指稱,親赴台灣金隆公司查詢,im.B平台負責人曾耀鋒(即曾
國緯)與張淑芬表明「公司製作假債權,騙取會員信任而投入資金,公司已經沒錢付息還本
」等語,他們才知受騙,因此要求盛竹如與其林姓經紀人,應負代言不實責任、連帶賠償18
9萬6000元。
盛竹如否認擔任im.B「代言人」,自稱2017年僅拿錢拍一般廣告、業者提供的腳本「我看完
覺得沒什麼問題,就照著念」,並依拍攝現場的提詞大字報讀稿,他授權業者使用他的照片
,但業者自行添加的廣告詞未經他同意、他也不知情,更沒投資或參與im.B平台營運。
被問到拍廣告前有無試著了解im.B平台運作模式、是否經過金管會核准設立,盛竹如答稱「
沒辦法了解這麼多」。
林姓經紀人否認替盛竹如接拍本件廣告,聲稱業者直接找盛竹如談,卻沒跟盛竹如說會怎樣
做廣告,他認為盛竹如也是受害人。
法官認為盛竹如本件僅拍攝一般廣告,無從證明他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不
構成提供親身體驗或反映對商品、服務之意見、信賴或發現的「廣告薦證者」,他拍的廣告
更非損害他人的危險來源,因原告舉證不足,判盛竹如與林姓經紀人免賠,可上訴。
盛竹如另被im.B平台多位受害人提告指控為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共犯,被害人認為
當初就是看盛竹如拍的代言廣告才決定投資、質疑盛竹如難道沒責任。檢方認為無從證明盛
竹如明知im.B違法,盛竹如也不是im.B股東或幹部,將他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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