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被一堆不懂規則的人誤導..
我說說我的認知
台鐵是提供「運輸服務」
當你購買車票從台北坐到台中
那麼台鐵收取的就是台北到台中的票價
買賣當下就諾成了
你給我錢 我載你去 就是這麼簡單
當你不管是什麼原因「不小心」搭到了台南
那麼台鐵實際上
提供給你的服務就是台北到台南的運輸
所以台中到台南的部分就是要跟你收錢
畢竟實際上你有搭到車
有提供服務就收錢 應該很合理吧?
再接下來
因為你又從台南搭回台中 然後從台中出站
你不是又使用了一次運輸服務?
理論上台南回到台中這段還是得要收一次錢
畢竟台鐵提供的是城際的運輸服務
你實際有搭到車就付錢 這大家很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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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來說說這名副站長的處理方式
因為這名旅客本來買到屏東
可是最後卻搭到潮州
先不管他搭到潮州的理由是什麼
他實際上就是搭到車了 使用了運輸服務
那麼照規則處理上
應該是要補一張屏東到潮州的車票
但是這名旅客說他是搭過頭了
所以常理上值班站長(副站長)
會在補票的單據上註明「迴送」
此時雖然該名旅客還要搭回去屏東
但是他只需要付一次錢 不用付來回兩次票價
其實這已經是台鐵的折衷辦法了
我想正常人可以理解這樣的做法
那麼這名婦人吵什麼?
因為他搭到的是不能沒有票的新自強號列車
照規定沒有票補票就是要加收
而他屏東到潮州這段是沒有車票的
所以被加收也是實屬規定
婦人不願意付錢就吵起來了
我是覺得規定在那邊
遇到就認了 畢竟不是台鐵逼你坐過站
既然今天「不小心」坐過站就付錢了事吧
買一次教訓學一次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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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PTT 上的大家一定都是
剛毅正直 遵守規定 正氣凜然的勇敢台灣人
但是台鐵之所以會有這些規定
並不是故意要賺補票錢
而是因為過去有許多人會有許多的「聰明」
舉例一、
買台北到松山的車票(15元)
然後搭到花蓮不出站 幫親友送包裹
在花蓮站內面交 然後搭回松山出站
只花了15元卻享受了台北花蓮來回的旅途
舉例二、
想從台北搭到高雄(新自強號)
可是網站或櫃檯只剩下台北到台中的車票
於是乎他「不小心」的在台中睡過頭
欸…剛好坐到高雄再補票?
這樣根本不用提早訂票啦
大家正直勇敢的台灣人根本不會這樣做
但是在台鐵卻是每天上演的情節
這些規定主在約束投機行為
我覺得有規定就照規定
不要在那用情緒勒索的
不然定規則要幹嘛…
※ 引述《AZTEC (直球對決)》之銘言:
: 台鐵的合約
: 應該是入站到出站吧
: 如果還沒出站
: 要怎麼證明多使用服務
: 還是合約是規定坐車多遠 坐什麼車
: 有沒有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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