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A要燒炭自殺
大賣場買了一大袋木炭,出門口發現機車載不下
於是把包裝拆封,只裝一小袋掛在機車上,剩餘丟棄
結果發現忘了買打火機,又進入賣場
此時掛在機車上的木炭被同樣想燒炭但沒錢買炭的B偷走
結果B燒炭自殺成功
這樣A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現在的木炭外包裝都有印上珍惜生命的警語
A會不會因為把木炭包裝拆除,讓B無法接收到包裝上的警語而被判有罪?
※ 引述《j29871049 (此碼空號)》之銘言:
: 本肥法盲啦
: 家裡出現可惡的老鼠
: 買好下毒的香噴噴雞排後
: 把雞排掛在龍頭後就去買捕鼠籠
: 買完捕鼠籠回到機車前發現雞排不見了
: 機車上掛了毒雞排
: 被他人偷吃後我有罪嗎?
: 大家都說有罪
: 但本肥主觀上沒有要殺人意圖欸
: 客觀事實家裡確實有老鼠
: 買捕鼠籠是證據
: 為何還有罪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