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侵小六姪孫女害性情大變 惡叔公這樣狡

作者: realtw (realtw)   2024-06-06 15:39:27
※ 引述《RRADA (HIR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
: 2.記者署名:陳鳳麗
: 3.完整新聞標題:
: 性侵小六姪孫女害性情大變 惡叔公這樣狡辯下場曝
: 4.完整新聞內文:
: 南投縣小學六年級女童「小芳」(化名)放寒假期間遭叔公指侵,不敢告訴母親,承受不
: 了壓力跟導師說,邊說邊發抖爆哭。惡叔公被法辦,否認性侵到底,南投地院法官近日依
: 加重強制性交罪名,重判有期徒刑7年8月。
: 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下旬寒假期間,當時小六的小芳與媽媽回娘家住,當晚和弟弟妹妹
: 同床睡覺,睡到一半,叔公突然進來,不顧床上還有其他小孩,開始對小芳摸胸,還把手
: 伸進褲子裡指侵。
: 小芳害怕焦慮,但媽媽生病,不敢告訴她,一直忍到開學前一天返校日,才到辦公室跟導
: 師說出這件事。小芳訴說時身體發抖、雙腳不自主搖晃,接著爆哭,導師趕緊通報,叔公
: 性侵姪孫女的惡行才曝光,檢警展開偵辦。
: 小芳事後不只失眠、心悸,性情更是改變,會自傷,也會打妹妹耳光,憤怒撕毀自己的畫
: ,學習意願低落,法院囑託醫院進行精神鑑定,診斷出她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反應。
: 叔公則矢口否認犯行,辨稱只是把女童抱起來挪動位置,還說女童說的跟導師說的有出入
: 。但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叔公只為滿足己身性慾罔顧人倫,戕害女童身心發展,應予責
: 難,參酌他犯後態度及未與被害人道歉和解,以對14歲以下之女子制性交罪名,判處有期
: 徒刑7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台灣法律又双叒鬧笑話了
又一個沒有證據 憑受害人指認就直接判人有罪的案例
女童歲數這麼小 萬一記錯人呢?
萬一是夢呢
那麼黑 她敢確認自己沒看錯人?
還沒有任何其他證據情況下 法院就能解人有罪
那說明台灣是法盲獨裁地區
誰再給我說台灣民主 法治 我就當他是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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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ltn.com.tw/news/Nantou/breakingnews/4696505
: 6.備註:
: 妹妹:不是啊,你打我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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