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xsw123 (小新)》之銘言:
: 違反規定解除契約,天經地義
: 結果網路上一堆網友在撻伐他
: 潮州副站長是哪裡做錯了
因為支持副站長的人不懂行政程序法
現今台鐵的前身是行政院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是台灣的三級行政機關 自有行政程序法的適用
今年雖然改制公司化 不再是三級行政機關
但是解除契約是關於人民權益之重大事項
台鐵在行使公法上之權利時 自得視為行政機關
這邊公法指的是
依照鐵路法訂定的鐵路運送規則 也就是傳說中的解除契約之術:「旅客或貨物託運人違反鐵路機構之運送規定」
或許副站長在實體上合法 但是在程序上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的規定
至於違反那些規定 太長我就不說明了
大家只要懂比例原則四個字就行
違法的行政處分 人民依法可以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
但是被欺負的人都是不懂法律的弱勢團體
行政機關你不去訴願 他也不會理你
這種違法欺負弱勢的人 因為沒人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
就地當山大王 你說沒錯 嗯 你說的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