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這檢察官害段宜康要吞曲棍球!監察院二

作者: galaxy13 (zzz~)   2024-06-07 20:26:35
1.媒體來源:
今日新聞
2.記者署名:
記者何哲欣
3.完整新聞標題:
這檢察官害段宜康要吞曲棍球!監察院二度彈劾 再遭懲戒法院打臉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曲棍球案後,於2019年遭監察院以辦案
「嚴重疏漏」為由彈劾,懲戒法院判陳不受懲戒,監院二度彈劾,懲戒法院昨仍判不受懲
戒,監院遭藍營批「二度追殺」,監察院回應,二度彈劾合法有據,職務法庭只是認為陳
隆翔「未達懲戒程度之情節重大」,並非沒有違失,希望陳能自我檢討,不過為平息紛擾
,監察院將不再上訴。
段宜康是在2014年11月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指控時任國民黨立委、兼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
會理事長的林滄敏涉貪,接著段宜康在幫民進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站台輔選時誓言,
如果調查結果是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他願當眾吞下三顆曲棍球。
隔年11月,法務部廉政署宣布此案查無不法結案,藍營要段宜康吞曲棍球,段宜康在臉書
回,「叫我呑曲棍球?林滄敏把我當儍子」,2018年最高法院也判決確定,段宜康與魏明
谷應連帶賠償林滄敏名譽受損慰撫金新台幣30萬元並登報道歉。
此案沉寂一段時間,不料到2019年,監察院認為偵辦此案的檢察官陳隆翔,有明顯重大違
誤、嚴重違反辦案程序,通過彈劾,並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職務法庭處分。2020
年6月30日,職務法庭判決不受懲戒,監察院提起再審。2022年監察院二度提彈劾,懲戒
法院認為判決陳隆翔不受懲戒。
監察院說,職務法庭肯認監察院再次彈劾之程序係屬合法有據,始就陳隆翔檢察官辦案程
序是否有所違失進行實體審理,足見外界所稱監察院二次彈劾係違法追殺云云,並非實在
,盼社會大眾勿再以訛傳訛。
至於未懲戒是因「未達懲戒程度之情節重大」而未予懲戒,並非外界所稱陳隆翔檢察官無
任何違失而遭政治追殺,期盼外界對此有正確認識。並期待陳隆翔檢察官能就二次均被職
務法庭認定辦案違失一節深自檢討,切勿以結果未受懲戒而自認完全沒錯。
監察院說,本案未達情節重大而未予懲戒,核屬職務法庭確立司法人員行為及辦案基準之
自律機制,監察院予以尊重,為期平息紛擾,將不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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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檢察官惹到大官被監察院追殺5年,未達懲戒程度之情節重大,應該就是
指監察院小題大作的意思,不如多抓幾個恐龍法官 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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