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
愛上酒店妹殺死情敵!國民法官判醋男無期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去年3月台北市內湖區發生「三角戀」情殺案,曾在酒店上班的25歲廖女同時與23歲高男
、45歲潘男交往,後來高男當面持刀刺死潘男。士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今依殺人罪對高男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本案源於,內湖警分局去年3月21日獲報,轄內安康路一處民宅有民眾持刀自戕,員警到
場發現潘男頸部、手部等有多處刀傷且意識不清,立即協助送醫搶救;在場廖女、高男則
向警方表示,潘男與廖女發生爭吵後,憤而持刀自戕。
然而,警方經採集現場跡證並比對在場人相關供詞,發現潘男慣用手為左手,刀傷卻位於
左手臂,而左撇子不可能自殘導致左手臂刀傷,研判廖、高說謊,立即向士林地檢署聲請
拘票獲准,並拘提嫌犯到案。
檢方偵查之初,因潘男尚未身亡,依殺人未遂罪對高男聲請羈押獲准,然潘男於3月30日
被宣告死亡,檢方偵結改依殺人罪起訴高男,同樣列為被告的廖女因未參與犯案,獲不起
訴處分。
全案今宣判,士院依殺人罪對高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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