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劉家凱
3.完整新聞標題:
國會擴權法案通過 矢板明夫認政院提覆議有理
4.完整新聞內文:
藍白強推國會擴權法案引發爭議,行政院昨提出覆議,對此日本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表示
,他認為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理由很有道理,因為這次通過的法案,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
。
矢板明夫在臉書PO文表示,他認為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理由很有道理,和別的民主國家的法
律比起來,他認為這次通過的法案,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首先,這麼重要的法案,從
提出到通過僅僅用了兩個多月。途中經過了多次修改,但直到5月中旬為止,連記者們都
找不到在審議的法案全文。根本沒辦法公開討論、集思廣益。
矢板明夫指出,台灣採用的是「總統制」,並非議會內閣制。在日本、英國等議會內閣制
國家,首相是由國會議員們選出來的、所以應該接受國會的質詢。但是,總統制的國家,
總統和國會議員都是人民直選的。都有各自的民意基礎。如果總統需要被國會質詢的話,
那麼國會議員為什麼可以不需要被質詢?誣蔑毁謗別人時,還有言論豁免權。非常不公平
。
矢板明夫續指,還有第五條。如果通過,以後政府就沒辦法做事。民主制度是「讓執政黨
做4年事情,做不好就換人」的制度。而不是「不讓執政黨做事」的制度,至於「藐視國
會」,沒有嚴謹的定義,最為糟糕。要不要給官員定罪,取決於負責質詢的立法委員當天
的心情好不好。這種法律實施以後,每個立委都會變成太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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