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晚上9點多透過外送平台點一家連鎖的日式丼飯
送來時看到裝餐點的塑袋沒有封起來or綁起來
但因為太餓了還是吃了
吃完開始隔天上吐下瀉 發燒 全身無力
當天自行就醫後整整在家躺了三天
後來生平第一次打1999敘述事情經過
衛生局派人至店家稽查回覆
「本局派員稽查,現場針對人員衛生、食材處理及環境衛生等進行查核,現場經查有未立
即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檢資料、油炸台及冰箱不潔等衛生缺失事項」
後來那家連鎖店總公司直接來電給我
說他們冰箱不潔是外部不乾淨 跟食材無關
(沒提到油炸台)
也無法證明我身體不適是因爲他們冰箱不潔所造成的
所以不會給我任何賠償 包括餐點費用、就醫費用等
另外 外送塑膠袋沒有明文規定要封 所以他們也不會封起來或綁起來
現在食安問題是大家非常重視的一塊
聽到店家回覆的態度才覺得 是啊 要怎麼證明呢?
只要他們否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呀
遇到這事大家會選擇怎麼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