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大學生開車接高中少女放學 行駛間伸狼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24-06-10 19:04:48
媒體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彭健禮
完整新聞標題:男大學生開車接高中少女放學 行駛間伸狼爪撞車被送辦
完整新聞內文:
林姓男大學生透過臉書結識苗栗縣一名高中少女「小美」(化名),在一次開車接小美放
學時,於車輛行駛途中,違反小美意願,強行撫摸小美大腿、肚子、胸部及下體,結果不
慎撞車。小美趁隙脫逃報警,將林男送法辦;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林男犯成年人故意對
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8個月徒刑,惟審酌林男已與小美達成和解賠償,予以緩刑2年,以
啟自新。
林男於去年3月間透過社群軟體臉書,結識當時就讀高中、未滿18歲的小美。林男於去年6
月2日下午5點許,開車前往接送小美放學,卻在小美上車後,趁車輛行駛間小美不易離開
之際,違反小美意願,以手撫摸小美的大腿、肚子、胸部及下體。
結果,林男因駕駛不慎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小美趁隙逃脫,跑進一旁超商躲藏,並經超
商店員協助向學校教官求救,由教官報警處理,將林男送法辦。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林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惟念
林男年紀尚輕,犯後終能坦承犯行,並與小美達成和解並已履行賠償,獲得小美的諒解,
加上林男前無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認林男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
應知警惕,予以緩刑2年,並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以啟自新。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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