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捷運手扶梯絆倒左側行走的旅客有責任嗎?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24-06-11 18:53:59
※ 引述《yji3vu4gj4 (YJI)》之銘言:
: 如題。
: 小魯臺灣臺南城,民主聖地小市民。
: 有受過教育的都知道手扶梯不可以行走奔跑。
: 如果本人站在右側,左腳稍微站出來一點,絆倒左側在手扶梯上奔跑的旅客。
: 我會被究責嗎?
: 我根本不知道左邊會有人在行走。
: 所以左邊的人摔倒應該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吧?
: 有沒有卦?
過失傷害起跳
每隻扶梯至少一支監視器在拍你就裝像一點不要明顯伸腳/ I 站這樣拍到就準備本票
最接近例子是這個
女子搭捷運電扶梯未「扶好扶手、站穩踏階」撞兩女 判拘役50日
林姓女子搭乘南港展覽館捷運站電扶梯,因未扶好扶手、站穩踏階而跌倒,向後撞倒兩女
,導致兩女受有擦挫傷。士院認為林女有過失,日前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
罰金。
林女辯稱,她有握緊扶手,因電扶梯階梯震動、運作問題,扶手上升速度較階梯慢,導致
她抓不住扶手而跌倒。
承審法官勘驗捷運站監視器畫面時認定,林女站上電扶梯後,將右手臂放於扶手上,身體
往右歪斜靠向扶手,且身體右下半部、右後腿向後拖移,因重心不穩向後撞倒兩名被害女
子,林女的行為與兩名被害女子的傷勢有因果關係。(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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