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沈伯洋澄清第五縱隊非監控 立委赴中報備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4-06-12 05:04:54
赴中報備是一種侵害人民隱私和遷徙自由的行為。
但只要基於重大公益目的,也不是不行。
基於國家安全考量目的,這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但是,除了正當目的外,也要過比例原則的考量。
包含有效性、最小手段性及狹義比例原則。
第一步就是有效性:可以達到目的
1. 赴中就才能洩密?
小三可以來台灣,也可以約第三國,還可以通過通訊軟體聯絡。
2. 赴中就等於洩密?
如果真的發生洩密,只有赴中的委員才有可能? 這登記能縮小範圍?
其他沒赴中的就不用查了?
第二步就是最小手段性
如果沒登記,確認嫌疑後,再查出入境資料查不到?
比照之前有爭議的路邊監視器抓違停
也是侵害隱私權的手段,但從手段上真的可以抓違停,
都被法學專家?質疑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1820
監視器抓違停 苗博雅諷:腦袋沒裝法律
這個手段有效性、最小手段性都被質疑的行為,
即使有再大的公益目的,也過不了比例原則的判斷。
簡單來說,就是違憲的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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