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鬼才阿水」被酸蟑螂做公益 網友損人判

作者: jeff0025   2024-06-12 09:19:40
2024-06-12 09:01 聯合報/ 記者 牟玉珮 /台北即時報導
「鬼才阿水」被酸蟑螂做公益 網友損人判拘役還要賠錢
網紅「鬼才阿水Awater」(本名嚴翔)2年多前在臉書貼文分享「安寧陪伴出版計畫募集」
,蔡姓軟體工程師卻在下頭留言「蟑螂出來做公益難怪只有100讚」等語,他怒告公然侮
辱還求償12萬元,經北院審理去年已判蔡男拘役30日,近日民事賠償也有結果,判蔡男應
賠1萬6千元。
判決指出,蔡姓軟體工程師2022年11月15日,在「鬼才阿水Awater」粉絲專頁發表分享關
於「安寧陪伴出版計畫募集」的貼文下,以暱稱「蔡艾德」留言「蟑螂出來做公益難怪只
有100讚」等語,鬼才阿水質問「是在說我嗎?」蔡回覆「你覺得呢?」鬼才阿水認被貶
損人格及社會評價,報警提告蔡姓網友公然侮辱。
蔡姓網友坦承留言,但矢口否認公然侮辱,辯稱蟑螂到處都是,讓大家覺得噁心,鬼才阿
水給他的感覺就是這樣,且鬼才阿水是公眾人物,認為可受公評等等。不過,法官認為蟑
螂在社會通念,足以影響環境清潔、飲食衛生,常與嫌惡、噁心、恐懼產生聯結,指他人
為蟑螂,顯足以貶損他人名譽及社會評價,依公然侮辱罪判蔡男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
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
鬼才阿水不只公然侮辱還求償12萬元,北院審理時,蔡男不願賠錢,辯稱以昆蟲之名描述
對方,並未造成對方任何生命財產損失等,但法官認為,前有刑事判決在卷,雙方不爭執
,而原告在精神上自受有相當損害,請求給付精神慰撫金,於法有據,審酌雙方身分、地
位、經濟能力等收入,認為1萬6千元適當,超過不准。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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