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就不能趕人
請參考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tip00C/tipC18/view10_1
https://i.imgur.com/MgCMaAL.jpeg
https://i.imgur.com/Vv7NiPF.jpeg
(十)旅客於車站或車廂內,未依臺鐵公告或站、車人員提醒,有妨礙乘車與候車秩序、安全、動線等行為,經勸導未改善者。
今天那位女士經勸導後「已改善」,只是一直碎嘴而已
很明顯並非本條例可以解除契約的要件
因為碎嘴並沒有違反契約
當然如果對站務罵髒話是可以拒載的
反而是越站「堅持不補票」有可能會違反台鐵規定可以拒載
但如果他補了,也是不能拒載
不過台鐵的規定並沒有提到越站補票完之後,台鐵需要免費載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