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光人壽前董座吳東進1億天價交保 4大弊

作者: touyuan (小志)   2024-06-12 13:23:54
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游承霖
3.完整新聞標題:
新光人壽前董座吳東進1億天價交保 4大弊端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光人壽旗下「新板傑仕堡」涉嫌不法圖利相關進駐企業,造成新光人壽超
過1.5億元損失,檢調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罪約談前董事長吳東進等17人到案,其中6人移送新
北地檢署複訊後,今天(12日)上午諭令吳東進以新台幣1億元交保;新北檢指出,吳東進
未因利害關係而迴避討論通過出租案,更有後續裝潢費、短收租金、食材費用等共4大弊端
,導致新光人壽受到損害。
新北地檢署指出,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李秉錡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新北市政府
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昨天(11日)兵分18路前往新北市板橋、 臺北市松山、中正
等18處執行搜索,查扣會議紀錄、契約、營運報表、手機、電磁紀錄等,並帶回前董事長吳
東進等17名被告與2證人到案。
檢調追查發現,吳東進108年間時任新光人壽董事會主席,在董事會討論出租傑仕堡B棟大樓
2樓給傑仕堡健身公司,租期10年、租金1億44萬元的出租案中,吳東進利用身為主席又是傑
仕堡健身公司實質負責人的雙重身分,未因利害關係迴避討論並通過出租案,又在董事會不
知情下,為了健身公司利益,追加23次工程施作金額高達1億2269萬元,超過可收租金。
其次,108年同年間,新光人壽出租傑仕堡A棟大樓6至8樓給新禧悅公司,供開設璽悅產後護
理之家,未揭露為關係人交易,擅自為新禧悅支出裝設鍋爐系統等設備費用2508萬元,使新
光人壽受有損害。
第三,在108年到111年間,新光人壽委託傑仕堡商旅代為經營管理傑仕堡B棟大樓經營樂齡
宅,並出租C棟大樓全棟給傑仕堡商旅公司經營旅館,卻無償提供938房次房間,供新光集團
關係企業使用,使新光人壽短收租金337萬餘元。
最後,109年至111年間,吳東進等人明知傑仕堡B棟大樓早餐僅供B棟住戶食用,該早餐由傑
仕堡商旅公司提供,再向新光人壽請領時才費用,仍為傑仕堡商旅公司利益,讓傑仕堡C 棟
大樓商旅旅客食用前開早餐,再由傑仕堡商旅公司以單據向新光人壽溢領每月數萬元到數十
萬元不等的食材費用。
新北檢指出,保險公司資金九成以上是保戶為分散風險,繳納保費匯集而成,負責人或職員
均應善盡忠實義務,任何決定均要追求保險公司最大利益,謹慎妥善運用資金,若有圖謀自
己或第三人利益,致保險公司受有任何損害,必從嚴查辦,以維金融秩序有效健全運全,落
實保障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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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新光保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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