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75歲翁欲申請開「男同俱樂部」反遭巴基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24-06-12 13:38:59
今日新聞
國際中心楊智傑/綜合報導
https://www.nownews.com/news/6447097
75歲翁欲申請開「男同俱樂部」 反遭巴基斯坦政府送進精神病院
受到伊斯蘭宗教影響,巴基斯坦社會對於LGBTQ等性少數族群的看法仍相當保守,該國《刑
法》更將同性戀性行為視為犯罪。外媒指出,當地一名75歲男子為了在巴基斯坦建立一個性
少數族群的避風港,打算開設一家俱樂部,且向當局承諾禁止顧客在室內發生性行為,但消
息曝光後仍掀起大批反對聲浪,甚至被當局逮捕且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根據《每日電訊報》、《the Print》等媒體報導,巴基斯坦男子吉亞尼(Preetum Giani)
希望能在該國北部城市亞波特巴德(Abbottabad)設立一間俱樂部讓性少數能夠自由見面、
交談的場所,他稱這間計劃開設的俱樂部名為「羅倫佐男同性戀俱樂部」(Lorenzo Gay Cl
ub),並強調當地嚴格禁止顧客在室內發生性行為,但可以接受親吻行為。
他在受訪時表示,自己希望能為巴基斯坦最被忽視的群體爭取權利,如果當局拒絕他的申請
,他將訴諸法庭,並期望巴基斯坦法庭能像印度法庭一樣做出有利於同性戀者的裁決。
然而這個計劃在當地掀起強烈反對聲浪,一名巴基斯坦右翼政黨「巴基斯坦人民黨」(PATY
)官員警告「如果申請通過,後果將非常嚴重」,另一名政客則稱如果這樣的場所真的開設
,將會「去點燃汽油焚燒」;《每日電訊報》更發現巴基斯坦當局已經將吉亞尼逮補並強迫
將其送往 白沙瓦(Peshawar)精神病院接受治療,《ThePrint》則聯繫該家病院,證實
了這個消息,但對方拒絕進一步評論。
在巴基斯坦,同性戀行為被視為非法,根據該國《刑法》第377條規定,違反所謂的「自然
規律」進行性行為的人將面臨無期徒刑或2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對此,聯合國人
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則指出,巴基斯坦對同性戀行為的刑法規定「構成明顯違
反國際人權法的行為」。
75歲的老GAY被送進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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