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騎YouBike問路當街性侵夜歸女 惡狼辯「看她長得不錯」無法控制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蔡宗諺前年凌晨騎YouBike尾隨夜歸女子,假借問路勒住脖子、壓制於地面,當街強
脫褲子以手指性侵得逞,最終鄰居在陽台出聲喝斥,蔡才逃離現場,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
罪判蔡4年2月徒刑定讞。
蔡2022年9月5日凌晨3時許騎YouBike欲返回住家,在台北市某公園附近見女子騎單車經過
,假借問路名義上前搭訕,女子回應不清楚,蔡見女子頗具姿色,而持續騎車尾隨,直到
女子下車後,上前以手勒住對方脖子,並壓制在地上,強脫女子外褲導致拉鍊斷裂,再以
手指性侵。
女子極力反抗,用嘴巴咬蔡的手指並大聲呼救,附近鄰居聽聞到陽台出聲喝斥「你在幹嘛
我要報警」等語,蔡見狀趕緊逃離現場,女子脖子有2公分紅腫、胸部紅痕、背臀部3公分
紅痕、手肘擦傷、左手臂抓痕、陰部約4公分擦傷、紅腫等。
女子事後報警,並稱案發後她感覺心裡受傷,一個多月沒辦法回去工作,不管在哪個地方
看到男生站在旁邊就沒有安全感,她永遠不會忘記這件事,台灣治安這麼好怎麼會發生這
種事,她不知道對台灣是否還有信任。
蔡犯後雖坦承犯行,但屢屢以罹患疾病而無法控制行為抗辯,還說「我問路時有看到她的
長相,我覺得她還不錯,所以才會有要性侵害她的念頭,如果她是老太婆或很醜,我就不
會想」。
法院認為蔡犯後態度不佳,至今也未獲得女子的原諒或和解,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
月,但二審認為量刑過輕,改判4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
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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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不知道以現行的矯正系統,就算關滿了四年沒假釋,這樣的人出獄後的再犯率高不高?
感覺是還會有下一個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