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30cm Gcup大大 大家好
小弟我有個地方百思不得其解
我聽說台灣的法官在判刑事法庭的時候
要同時參考判例 刑責條文 客觀要件 客觀事證 主觀心證 等等
很辛苦才能做出好的判決
如果做不好 還會被媒體登上社會新圍版面唾罵
但是剛剛台灣的行政院長卻說
法官在判的時候是根據主觀認定
難道其實我以前聽說的種種一切都是幻覺?
有沒有掛??
https://imgur.com/is0Bg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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