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壢警投資失利竟替幫派查個資賺佣金 懲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24-06-19 12:11:24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中壢警投資失利竟替幫派查個資賺佣金 懲戒法院判休職1年半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警員李宥葳勾搭從事暴力討債的白姓幫派成員,約定如李「介紹客戶」,將給高於
行情的報酬或佣金,李2018年至2020年間先後牽線、收仲介費。白因與其他借貸人有債務
糾紛,李以警政知識聯網幫忙查戶、車籍讓白討債。李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等37
罪遭判刑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10萬元定讞,懲戒法院另判李休職1年6月。
李宥葳原名「李彥廷」,2018年9月至2020年5月間任職桃園市警中壢分局龍興派出所、中
壢派出所。
刑事部分,因台南地檢署偵查一起貪汙案時,發現李宥葳涉入,但因查無犯貪汙治罪條例
的積極證據,2023年予以不起訴處分,但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他假
借職務上之機會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也犯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
以外之秘密罪、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等罪,依較重的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
書罪處斷,全案於今年1月4日定讞。
桃園市政府認為李宥葳違反公務員懲戒法,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李宥葳表示,因當時投資失利,害怕家人擔心,經朋友介紹白姓男子協助申辦貸款,白後
來跟他說可以介紹貸款人的方式領取仲介費;白向他詢問可否幫忙查債務人的個資,他「
一時失慮」答應,深感愧疚,且覺得愧對父母家人及國家、警譽。
李說,與白相處日久,發覺他品行有問題,2020年就不再幫他查詢且斷絕聯繫。李在2022
年調桃園分局警備隊,他說積極查找通緝犯、取締重點交通違規,另因自身及家庭經濟狀
況、父母已近退休年齡且家中仍有貸款須償還,希望法院輕判。
懲戒法院認為李宥葳除犯刑事法律外,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信及絕對保守政
府機關機密之義務」、「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規定,他身為警察卻嚴重破
壞政府機關形象,侵害人民資訊隱私權,讓人民不相信公務員,有懲戒必要。考量李與部
分被害人和解,有些被害人認事情不嚴重,部分被害人無法聯絡或未到場調解,判休職,
期間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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