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校飛行官泳池訓練被器材絆倒骨折 告空

作者: cit30125 (cit30125)   2024-06-19 21:39:36
少校飛行官泳池訓練被器材絆倒骨折 告空軍司令部國賠234萬結果出爐!
2024-06-19 10:38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
/台北即時報導
陸軍航空突擊隊陳姓少校飛行官3年前在空勤人員求生訓練中心訓練時,被鐵桿器材絆倒
而骨折、髖關節脫臼,他認為教官任意擺放器材,又沒有擺放安全警示標誌,請求國防部
空軍司令部國家賠償23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判陳敗訴,空軍司令部免賠,可上訴。
陳提告主張,他2021年5月5日實施空勤人員求生訓練複訓3日行程,隔天下午操練期間,
教官隨意將5米長鐵桿器材放在泳池邊,卻沒有放置任何警告立牌或標語,也沒有口頭警
示學員注意,而他之後協助教官搬運器材,沿泳池邊緣步行被鐵桿絆倒,造成右髖關節不
穩定性脫臼、右股骨骨折。
陳認為,教官應注意學員身體狀況及安全,且按照游泳池管理規範,以安全警示標誌提醒
人注意危險,卻違反相關義務,認為空軍司令部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請求賠償疑藥費、
人工關節置換費、看護費、勤務加給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234萬餘元。
空軍司令部指出,器材搬運沒有相關規範,也均沒有規定應設置警告立牌或標語,空勤人
員求生訓練中心啟用至今,皆是在訓練課程結束後,由教官及助教一同將器材接至泳池岸
邊暫放,陳2014年5月2日起擔任飛行官,曾參與4次初訓及複訓,理應知到器材會暫放於
泳池岸邊。
空軍司令部表示,安全規定也載明池邊禁止奔跑,課程開始前再三提醒泳池操課禁止跑步
,當時教官無法預見陳會突然主動幫忙,而陳自發性是在岸邊起身「奔跑」而被絆倒,且
拒絕就醫,認為軍方沒有疏失。
法院根據監視錄影畫面,陳完成訓練後,坐在泳池岸邊休息,教官則和其他人搬運器材,
將鐵桿垂直平放近角落處,此時陳起身沿泳池岸邊「跑步」前來,未抬腳跨過鐵桿隨即被
絆倒。
法院認為陳並非步行而是跑步,訓練中心安全規定也寫明禁止奔跑,且依證人說法,當天
沒有人指示陳幫忙搬運器材,事故原因無法歸責於教官或其他相關人員,不符國家賠償要
件,判決陳敗訴。
https://i.imgur.com/fBA8ZT8.jpeg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040282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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