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易俊宏涉性騷16青少年 監院糾正青年署

作者: end56 (終結56)   2024-06-21 23:40:36
※ 引述《BMWi3 (在那叫什麼)》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652303
: 易俊宏涉性騷16青少年 監院糾正青年署
: 2024/06/20 05:30
: 長達1年 未依性騷擾防治法啟動調查
: 〔記者林哲遠、楊綿傑/台北報導〕台南市政府前副發言人易俊宏,長期擔任教育部青年署
: 及地方政府兒少培力活動講師,涉犯多起性騷擾未成年案件,七年總計十六名青少年受害。
: 教育部青年署接獲檢舉時,未立即啟動調查阻斷傷害,監察院昨通過糾正教育部青年署,並
: 促請衛福部及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
: 促請衛福部及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
: 教育部青年署回應,已訂定強化各項活動性平事件之預防措施及處理原則,除業師邀請確實
: 把關,並常態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同仁性平意識及相關法治知能,亦要求委外廠商、活動辦
: 理單位加強性別平等及性別意識培訓,會落實執行,避免再次發生。
: 易趁擔任營隊講師、兒少培力活動時性騷
: 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指出,易俊宏於二○一八年起,長期藉由擔任政府或學校之兒少培力活
: 動或營隊講師機會,涉犯性騷擾男性青少年學員,二○二一年間遭人向教育部青年署舉發。
: 調查發現,青年署未依性騷擾防治法啟動調查,仍持續讓易俊宏參與培訓活動,二○二二年
: 五月民間團體公開揭發易俊宏涉犯性騷擾案後,教育部方啟動專案調查,清查後發現曾遭易
: 俊宏直接性騷擾者至少七人,且部分受害人為兒少。
: 監委指出,青年署人員長達一年期間未積極處理,顯然欠缺性平法紀觀念,對行政程序認知
: 有誤,教育部專案清查後議處署長等五名違失人員。
: 監委指出,受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台南市政府認定性騷擾成立,易員申誡兩次及裁罰三
: 萬元。教育部雖已專案調查認定易員性騷擾多人成立,卻因易俊宏非教育人員,無從於各類
: 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或資料庫被勾稽與掌握。
: 監委強調,現行兒少工作者態樣多元,亟待衛福部會同教育部研議,可參酌澳洲兒童工作證
: 制度,以建置兒少及青年安全參與環境。
: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
: 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 備註:
: 這個案子讓人見識到什麼是顏色正確,
: 除了上級包庇
: 某族群對至少16名未成年男性下手
: ,一審法綠人還可以判無罪...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54857
: 引舊文:
: 易男辯護人辯稱,本案並無任何積極證據可資證明被告有為檢察官起訴之犯行,且告訴人與
: 證人證述存有多處矛盾,另測謊報告不能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基於無罪推定、罪疑惟
: 輕原則,應予被告無罪之諭知等語。
: 告訴人也未指述被告撫摸自己下體,且他並未親眼看見是遭被告撫摸,另外A男也說,他在
: 睡覺時,發現有一隻手在他下體磨蹭,所以他用腳跨抱我要保護我,他猜是被告,單憑此一
: 舉動,很難認定。
: 法官認為,一般人在說謊時,會產生遲緩、緊張、恐懼、不安等心理波動現象,雖然被告於
: 測謊過程中對於依熟悉測試法、區域比對法之鑑定結果呈不實反應,仍難憑此就認被告確有
: 對告訴人為猥褻情事,認為檢察官所舉之證據,尚不足,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諭知無
: 罪。
同志大遊行-台南場
IG簡介
不論是關心性少數議題、女性權益、身體自主權、種族議題...。
“為社會不平等現狀”發聲!!!
關心範圍非常廣
少數弱勢、女權、種族都管到了
相信他們看到這則新聞
應該會非常...氣憤(?)
七年!
甲了16名未成年男生!
瘋狂掰彎!
可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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