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廣告過時8年14年未拆除 充斥台北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24-06-23 22:19:52
依照政府採購的規定,這些廣告看板,可能是用工程採購的方式辦理。政府完成一項「工程
」,就不是隨便拆的掉的。只能「更新」,把看板拆乾淨,就等於滅失政府財產,一般公務
員不會自己沒事找事。
現在主要是以租賃的方式作廣告看板了,看板是廠商的,政府只是租用,租用時間到就叫廠
商移除,就不會再放十年八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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